学院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已录取的学生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春季为3月,秋季为9月)提交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
入学学籍资格审核按报名录取和学籍注册不同阶段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分别由学习中心、学院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学习中心在新生报名时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院在新生录取前,审核学习中心录入教学教务平台的学生报名信息和学籍注册审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新生入学学籍资格审核的结果,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终审结果为准。
为确保审核工作的实效性和新生录取、学籍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学院只对经学习中心初审且完成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学生进行复审。复审工作须按每个招生批次的审核录取计划及时实施完成。学院复审通过是学生被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严禁非中等教育毕业生和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学院复审内容包括报名信息审核和前置学历验证。
审核教学教务平台学生报名信息和各类证件电子图像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1)报名信息指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报读层次、专业、原毕业院校、原毕业证书编号等;
(2)电子图像信息指学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读取采集的照片、证件以及报读所持学历证书的电子图像信息。
报名信息审核结果按照报名信息和电子图像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分为“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和“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
学院对所有报读新生提供的前置学历证书信息和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其中专升本层次学生的前置学历证书(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可在线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有效学历认证报告)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系统中验证其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