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1-84738880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我院高起专层次有效学习期限为2.5-4年。截至2026年3月,张桂祯、格桑顿珠2名学生长期失联,未在规定有效学习年限内进行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未达到毕业条件,符合学籍注销处理条件,现进行学籍注销公示。

一、公示期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个人如有异议,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可向学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接受,学院将进行学信网学籍注销处理。
二、学籍处理决定
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学院在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对上述2名学生予以学籍注销。
三、学籍注销后学分处理
超期学籍注销学生,原学籍下已取得有效学分的课程,可按需向学院申请开具合格成绩单。
四、相关联系人
咨询服务:0411-84738880
学籍信息管理:0411-84720105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