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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委【2005】4号-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沈阳考区办公室的批复

网考委[2005]4号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教育厅,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沈阳考区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简称“网考委”)有关文件要求,网考委在北京、沈阳、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成立8个考区办公室(简称“考区办”)。沈阳考区办负责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等地区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的阅卷组织及相关工作,包括选聘阅卷老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落实阅卷地点、组织阅卷和监控阅卷过程,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并负责本考区的考试违规认定等工作,并接受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网考办”)指导和协调。考区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副主任由网考委主任任命,其他工作人员由考区办主任任命,报网考办备案。经研究,同意沈阳考区办公室主任为孙华林(辽宁省教育厅高教处),常务副主任为吕雅文(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副主任为苏杰(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杨青(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地点设在东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接此通知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沈阳考区办的组织建设,认真做好统考准备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共同确保统考试点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实施。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成立沈阳考区办批复
抄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抄送: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委员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各考区办公室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         2005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