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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心设立

学习中心设立

2021年08月30日

学习中心设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资格要求

1. 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教育活动相关服务资格,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单位(民办)应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继续教育项目,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合格,办学条件好、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3. 申请单位所在地具有较好的生源条件。

4. 有相对固定、独立的办学场所,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教学服务设施齐备和相对集中,学习环境优良。

5. 具有百兆以上局域网条件,有符合网络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6. 拥有符合从事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支持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7. 具备完成相应层次和专业教学任务的实验或实习条件,以及相应的管理与指导队伍,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pdf

二、学习中心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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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东北财经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设立流程.pdf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411-84720119

邮 箱:eduzhangxu@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