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生评优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优秀学生和下半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毕业生: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评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中“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优秀学生(含成绩优秀学生、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年度内符合《学生评优管理办法》中“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在籍学生。
二、评选方式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成绩优秀)评选方式:
由学院统一依据《评优管理办法》,通过教学教务管理平台直接筛选符合评选条件范围的学生,根据评选比例按平均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初选获评名单。
2.优秀学生(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方式:
(1)由学生自荐,学习中心初审后按评优办法规定的条件及评选比例确定初评名单。2023年11月16日—20日通过平台(“学习中心工作平台—业务功能—学籍管理—优秀学员申请”功能)提交初评名单。
(2)学生、学习中心填报《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年度优秀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表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提交学院。
(3)学院审核。
(4)公示获评名单。
三、评优工作日程安排
四、联系人
学生管理部: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0105
请学习中心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学生评优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做好本次评优工作。
谢谢合作!
附件2:《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__年度优秀学生(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xls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