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基本学制四年;专科起点本科基本学制两年,将每一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分别为3月~7月、9月~次年1月。

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三、成绩管理与考核

第一条                         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凡学生所选课程和教学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才能获得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均载入学生成绩单归入档案并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第二条                         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考核课程成绩评定,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课内外作业、课堂讨论、学生出勤情况等平时考核成绩的比重一般不得超过10%。期末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口试等形式进行。

第三条                         学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在考试后第三天将学生成绩送交网络教育学院办公室,经主管教学的教学部主任签字后,一份留存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一份送交学生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以零分登录并记入个人成绩档案。该门课程只能参加最后毕业时的补考。

1.一学期累计旷课14者(任课教师随机抽查四次记录在册)。

2.一学期累计缺交作业(含抄袭)达13者。

第五条      凡旷课、考试作弊或违反考纪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注明“旷考或作弊”等违纪字样,除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外,该课程只能参加最后毕业时的补考。

四、毕业与结业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德智体合格,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的总学分及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限定选修课及实践环节的各类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无学籍的学生不得发给任何形式的毕业证书。

五、学位授予

    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标准: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   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3.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较好的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学习成绩良好,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4.   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写作,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成绩在中等以上(含中等)。

六、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   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具体标准者;

2.   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

3.   未获得辽宁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者;

4.   由于违反校规校纪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而后无明显进步或留校察看期未满者;

5.   毕业论文成绩在中等(不含中等)以下者。

七、学生在校期间只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一者,但未达到结业应修学分,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八、学生在校期间只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五分之四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生毕业后一年可回校参加补考,成绩合格,换发毕业证书,但不补发学士学位。

九、授予的学士学位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给予承认,学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同时颁发。

十、学校所发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一律不再补发,只补发相应的证明。

十一、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务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