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全日制学生

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更好的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网络教育的教学特点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注册

第一条     通过考试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注册,新生只有在完成注册并交纳费用后,方取得学籍,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学生(专升本)在入学过程中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或在入学时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学籍。学生由于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学生入学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籍贯等应与报名档案(指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一致。

第三条    全日制专科起点本科的学制为两年,学习期限两年;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学制四年,学习期限四年。

第四条     凡经注册的学生,由学院建立学籍档案(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档案包括学籍登记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入学后的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等;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档案包括高考档案材料、学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入学成绩、准考证复印件、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登记表单、毕业生登记表、党团组织材料、毕业生体检表、在校期间奖惩材料等),发给学生证(学生因退学、毕业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毕业时,学籍档案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成绩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七条     学生在学期间选修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须按规定(参见《考试管理办法及考场规则》)参加考试,考试成绩载入学生成绩册,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八条       课程考试成绩由课程卷面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包括作业成绩、实验成绩)组成,卷面成绩占总成绩的80%,平时成绩占20%。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及格才能获得所选课程相应学分。

第九条     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采取等级评分制,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取得及格(含及格)以上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条  每门课程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有三次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需参加下学期开学后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将在毕业前有一次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需交纳补考费120元。

第十一条      凡违反考试纪律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按《考试违纪处罚规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休学、退学

第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不办理休学。

第十六条        学生因下列原因不能继续学习,可予以退学。

1.    健康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且能提供相关证明者;

2.   连续多次考试不合格,确感学习困难者;

3.     根据奖惩规定应予退学者;

4.    由于其他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坚持学习者,且能提供相关证明者。

四、毕业

第二十一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并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本科毕业,并符合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习期限结束时,未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或未修满学分者,按教务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籍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管理部和学习中心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从200210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