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校风与学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加强学生行为管理,培养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现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订我校《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  在校大学生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

第二条  要自觉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三条  要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校规、校纪,树立爱校如家、爱系如家的集体主义思想观念,培养和树立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第四条  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条  大学生必须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在教室、宿舍等场合见到老师,应主动起立让座;在行进中遇到老师,要主动向老师打招呼。

第六条  要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注意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学,要讲老实话,做老实人。要敢于坚持真理,敢于承认错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倾向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第七条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向学校和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不准学生借过生日聚众大吃大喝;不准出入社会上的夜总会、舞厅等高消费的公共场所。

第八条  男女交往要举止得体。校园内禁止男女学生挽臂、搂腰、搭肩、拥抱、接吻等轻佻行为。男女生不得随意乱窜宿舍,严禁男女混住。

第九条  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大学生服饰要整洁大方;要注意宿舍、校园、影院等公共场所卫生;要当好值日生。要坚持从我做起,尊重清扫工人的劳动,不乱丢、乱扔瓜果皮核纸屑,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条  树立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精神。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任务;培养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强化个人动手能力的训练;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使自己真正成为有真才实学的财经管理人才。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不起哄;遵守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准随意张贴广告、启事等;组织集体学生活动必须事先征得学生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外搞经商活动。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和私自拆装宿舍设备;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留宿校外人员。

第十三条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科研设备,不得在课桌、黑板、墙壁等处乱刻、乱写、乱画;损坏公物要赔偿。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要遵守学校关于早操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五条  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本实施细则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