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遗失毕业证书的办法

 

    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学司字057号文件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遗失后,由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开具毕业证明书,不能补发毕业证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毕业证书遗失的处理办法。

1.学生毕业证书遗失后,由本人向当地学习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须说明证书遗失的原因及过程)及所在 单位(或街道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2.申请者到当地学习中心领取、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缴纳工本费、照片等,经学习中心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3.经学院审核确认后,学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补办申请,由学院学生部办理验印手续。

4.补办“毕业证明书”需交本人免冠、正面、黑白两吋近照一张。 “毕业证明书”内容、格式、大小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有原毕业证书编号和签发日期,有学历证明书编号,及签发日期并加盖东北财经大学印章

5.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每年只在6月份集中补办毕业证明书一次。

6.补办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底。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