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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免修、代修、免考实施办法
(一)关于课程免修规定: 1.专升本及以下层次课程免修规定: (1) 申请对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党校生除外)。 (2) 免修范围: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其他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3) 免修规定: ①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免修手续。 ②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 ③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课程。学生申请办理免修需携带申请课程的原校成绩证明(即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其中学生提供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学生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以上免修课程均不含英语)。 ④专升本的学生原专业为英语专业,可免修英语课程。 ⑤党校毕业生视为高中起点学生,执行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内课程不办理免修。 ⑥本校专科毕业生(指东北财经大学专科毕业生)课程免修办法:本校专科毕业生除了正常可以申请公共基础课的免修,还可以申请选修课的免修。申请免修的选修课,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⑦在办理课程免修时,该课程成绩的取得不超过五年,英语等级证书有效期为 四年。 ⑧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分费、教材费。 ⑨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修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⑩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2.本科二学历课程免修规定: (1) 免修范围: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2) 免修规定: ①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免修手续。 ②在大学本科学习英语且成绩良好(75分以上)或者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大学英语为共基础课)。 ③本科毕业生参加我院学习前,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与我院本科二学历教学计划中相同课程(计划中的选修课)的成绩合格及以上证明者,可申请办理该课程免修。学生申请办理免修需携带申请课程的原校成绩证明(即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其中学生提供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学生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 ④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⑤本校本科毕业生(指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生)课程免修办法:本校本科毕业生免修范围和正常的本科二学历学生相同,只要是免修范围内的课程符合免修条件都可以办理免修,免修课程累计学分没有上限。(选修课的免修原则上是只要符合免修条件都可以办理,但是免修的学分超出本科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选修课的学分时,超出的学分也不能代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 ⑥在办理课程免修时,该课程成绩的取得不超过五年,英语等级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⑦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分费、教材费。 ⑧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免修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⑨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二)关于课程代修的规定: 1.申请对象: A类:参加学历教育学习,入学时年龄在29周岁以上(含29岁)学生。 B类:在我院参加高起专续读本科的学生 2.代修范围: A类:仅限大学英语。 B类:仅限相同课程并且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 3、代修规定: (1)学院对学生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代修手续。 (2)A类学生如果不申请学位,可以不修大学英语,但必须改选其他课程修满学分。对于A类学生,学生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代修。 (3) 对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高起专层次的学员,如果在取得东财网院专科毕业证的5年内,继续攻读我院的专升本层次,其专科段曾学过的课程,是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可以办理代修,改学其他选修课获得学分。 (4) 对于已申请办理代修大学英语,学习期间欲取消英语代修的学生,必须在当前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将未办理代修的英语课程,恢复正常学习,对于在提出申请之前已经办理代修的英语的课程不可以取消代修。中途取消办理大学英语代修的学生仍不可以取得学位。 (5) 对于开学初正常办理时间内未申请大学英语代修,学习期间欲申请办理大学英语代修的学生,必须在当前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准予办理尚未开通英语课程的代修,对于在提出申请之前已经开通的英语的课程不可以申请代修。中途申请办理大学英语代修的学生仍不可以取得学位。 (6) 代修课程成绩栏内记“代修”字样,没有课程考试成绩。 (7)学生申请课程代修,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学前一次性办理,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三)关于课程免考的规定: 1、申请对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 2.免考规定: (1)对于已选修“大学英语”的学生在修课期间,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可申请办理免考。 (2)对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免考。 (3)党校生大学英语的免考,除了在修课期间取得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办理免考,对于入学之前已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也可申请办理免考。 (4)对于免考的课程,该门课程的成绩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5)该门课程已交纳的学分费用和教材资料费不予退还。 (6)免考的办理时间为该门课程预约考试前一个月内。 (四)小语种免修、代修、免考大学英语相关规定: 1. 对于小语种(日语或俄语),如果已取得日语或俄语的国家大学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或者取得国际日语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等级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免修大学英语,不影响毕业获取学位;对于没有取得以上合格证书者,如果不申请学位,可以直接申请办理代修大学英语;在办理大学英语代修期间如获得以上任一等级证书,可以申请办理余下未办理代修的英语课程的免考,只要在毕业之前取得以上证书都可以申请学位。小语种学生具体的办理免修、代修申请程序请参照正常学生。 2. 小语种办理除英语以外的其他课程的免修、代修和免考,请参照正常学生办理条件。 (五) 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请程序:由本人到当地学习中心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同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学习中心初审后,合格者填写相应审批表,原件交还学生,影印件留存,同时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网院,由网院终审。 2.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代修、免考课程的相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学院将在学生就读期间不定期进行证件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取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非学历教育学生免修、代修、免考政策: 非学历教育学生不享有任何免修、代修、免考的政策,需待转为学历教育学生(即取得我院高等学历教育的入学资格并取得学籍)后,方可具备申请办理免修、代修、免考的资格。具体办理时间参照转正后所在新学籍批次的学生办理时间。非学历教育阶段对于已选课程在学历教育阶段一律不予办理免修(符合免修条件的只能办理免考)、代修手续。 关于本科二学历学生的课程免修办法
一、免修范围: 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二、免修规定: 1.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免修手续。 2.在大学本科学习英语(日语或俄语)且成绩合格(同意修改)或者取得大学英语(日语或俄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国际日语)或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公共基础课)。 4.本科毕业生参加我院学习前,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与我院本科二学历教学计划中相同课程(选修课)的成绩合格及以上证明者,可申请办理该课程免修。学生申请办理免修需携带申请课程的原校成绩证明(即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其中学生提供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学生提供的成绩证明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 5.在办理课程免修时,该课程成绩的取得不超过五年。 6.英语等级证书有效期为四年。 7.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分费、教材费。 8.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9.免修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0.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必须在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11.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12. 本校本科毕业生(指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生)课程免修办法:本校本科毕业生免修范围和正常的本科二学历学生相同,只要是免修范围内的课程符合免修条件都可以办理免修,免修课程累计学分没有上限。(选修课的免修原则上是只要符合免修条件都可以办理,但是免修的学分超出本科教学计划中规定的选修课的学分时,超出的学分也不能代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
三、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 1、申请程序:由本人到当地学习中心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同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学习中心初审后,合格者填写相应审批表,原件交还学生,影印件留存,同时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网院,由网院终审。 2、要求: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课程的相关证明或证书原件,学院将在学生就读期间不定期进行证件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被取消学籍,已经毕业者,将取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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