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网络教育学院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范围包括学费、教材费、学位申请费、证书工本费、考试费等。学生一律按标准交费,不得减免。
二、为方便各地学生,学费按学院指定方式统一收费,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习中心代为收取,也可按学习中心指定的其它方式交纳。为确保交费工作的准确无误,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应严格按照学院及各学习中心通知的交费时间及交费方式及时完成交费。
三、学费采取预缴的方式。学费的计算方法:学生每学期应交的学费=本人所修课程学分之和×每学分学费标准;重修学分按正常标准重新交费;办理免修课程的学分不交费。
四、如果学生预交的学费将用完,应提前续交学费,保证个人账户内有不少于预选学分的学费,以免影响下次选课和及时开课。
五、教材费按学院规定预交,学生离校时进行结算,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多退少补(详见《学生教材领取办法》)。
六、因学生自己的原因(如延时交费),造成学费和教材费不能正常到账,从而不能正常选课、开始网络学习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七、学生在交费过程中如有问题,除可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外,也可直接向学院咨询,学院将及时给予解决。
八、各地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经国家核批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增加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