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办法及考场制度
特别提示:考试预约是一种基于学分制的教学要求,充分考虑到个性化学习需求,学生在考前针对自身情况选择要考试的课程,并进行考试的预约,学校据此做出该生的考试安排。在我院的教学管理中,考试预约是考试的前提条件,学生只有按时完成了某门课程的考试预约,才能进行该门课程的考试。
一、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必要条件
1.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预约期限内登陆平台预约考试。
2.考试预约截止后不能退考。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考试缺考处理。
3.在学习期限内,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6门课程,每门课程可以多次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
4.参加重考的考生,必须于考试预约截止日前到所报考点交纳考试费用,逾期不交者视同考试预约作废。
5.考生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以下简称“转考”),务必于预约截止日前到报名点办理转考报名。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有闭卷笔试考核、开卷笔试考核、作业考核、论文考核四种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和学生预约考试平台中会注明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
2.闭卷笔试考核和开卷笔试考核的课程学院组织集中考试,作业考核和论文考核的课程不组织集中考试。
3.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参加考试时,除带钢笔或圆珠笔外,请携带2B铅笔、橡皮(部分科目需要涂卡)。
5.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另外请学生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
6.论文考核课程的论文写作详见《课程考试论文考核课程管理实施办法》。
三、考试时间
学院每年安排3次考试,考试时间主要为每年的3月、6月和9月。其中3月和9月是每学期的期末考试,6月是一次小考,考生可以在6月的考试中完成以往没有考过的课程或对以往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考试次数,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参见每次的考试通知。
四、考试计划
学院自2003年8月开始执行课程考试计划,即每次课程考试的科目相对固定。学生可参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计划表》,结合自身情况决定选课的顺序及数量。考试计划表届时会在网上公布。在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进行必要调整。
五、考试地点
1.考试在学院批准的学习中心举行。
2.考生不可以临时更该考点,否则按缺考处理。
3.学院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调整考点。
4.考生如需异地参加考试,需提前办理转考。
六、转考办理
1.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即称为“转考”。
2.转考需要申请,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考生,仍须在原考点考试。
3.转考申请时间为预约期限内。
4.转考考生同样要进行预约操作。
5.转考考生在进行完预约操作后,务必于预约截止日前到报名点办理转考报名,填写《转考审批表》,得到学院回复后方可认为转考申请成功。
七、成绩评定
1课程考试实行百分制。
2.课程总成绩=卷面成绩×75%
+作业成绩×25%+附加分(视个人表现不超过10分)。
注: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3.作业成绩计分方法为:先取每套作业的最高成绩,再取3套作业的平均值。
4.
为了体现网络教育的独特教育模式,学院更加注重学生网上学习的全过程,因此,网上作业成绩不仅在总成绩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学院还要依据学生的网上参与情况给予适当的附加分奖励。
5.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时,作弊者和协同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中注明“作弊”等字样,成绩以零分记载。处罚办法见《考试违纪处罚规定》。
八、关于学位考试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的规定,我院本科毕业生申请普通系列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学位考试(如目前的英语学位考试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或全国公共英语3级考试[PETS3]),参加学位考试的同学可通过各学习中心组织报名或者自行选择其他途径报名考试。
九、考场规则
1.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进入规定考场。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提包、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带草稿纸。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4.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下发试卷,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5.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填写所属学习中心、考点、姓名、准考证号(印在学生证上)、座位号、层次、专业等应填写栏目。
6.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7.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需要用答题卡的科目考生需准备2B铅笔。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
9.考试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不准抄袭、换卷、代答,不准夹带、传递纸条等,以上行为均视作作弊行为或协同作弊行为。对作弊和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扰乱考场秩序、在考场起哄、威胁干扰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10.考试结束时间,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