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转学习中心、转专业、转层次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各层次、各专业学历教育非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
转学
1、学院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转出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2、学院允许学生转入学习的条件为:学生本人自愿;学生原就读学校为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必须转入相同层次或较低层次;
3、对于转入学院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其原就读学校、专业情况承认部分课程的学分(所承认的学分一般不超过总学分的20%);
4、对于转入的学生,不执行免修、代修、免考政策;
5、对于转入学院的学生,参加首次课程考试必须通过2门以上才能取得正式学籍,否则按课程进修生处理;
6、对于转出的学生,学院按退学处理,对已获得学分的课程发放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7、手续:
1)转出:根据《学生手册》中退学的相关规定办理,到当地学习中心填写《退学申请表》;学习中心报学院学生部审批;
2)转入: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填写《转入学习申请表》,提供原就读学校的成绩单;学习中心报学院学生部审批;
8、转入的学生学习期限从在学院注册时算起。
第四条 转学习中心
1、学生由于工作调动、搬迁、长期出差可以申请转学习中心学习(所在地须有东财网络教育学院的学习中心);
2、各地奥鹏学习中心及各地直属学习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互转,但是使用不同的教学平台和教学服务支持系统;
3、学生的学费依据转入学习中心的收费标准收取(已选的课程收费标准不变);
4、办理时间:在每学期开课后至预约考试开始前予以办理;
5、转学习中心后学生学号改变;
6、手续:到当地学习中心填写《转学习中心申请表》,学习中心报学院学生部审批。
第五条 转专业
1、学生在注册前可以自由转专业;
2、学生注册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或因工作需要必须转专业者,可到当地学习中心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报学院学生部审批。
3、学院批准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
原专业已选修课程,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
②
原专业已选修课程,不符合所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不予承认,所扣除学费、教材费不予退还,已取得成绩的课程可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合格证;
③
办理转专业后,教学计划及学费交纳按新专业教学要求执行;
④
学习期限不变;
⑤
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转专业一次;
⑥
转专业后学生学号随专业改变而改变;
⑦
转专业后,原专业和新专业的同一课程的学分如果出现不同,学分认定和学费以新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⑧
办理时间:在第一学期预约考试开始前予以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第六条
转层次
1、学生转层次按照从高转到低原则,是指学生由专升本层次转为高起本(专)层次,或者由高起本层次转为高起专层次;不可从低转到高;
2、学生可到当地学习中心填写《转层次申请表》,报学院学生部审批;
3、学院批准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
原就读层次专业已选修课程,符合所转入层次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予以承认;
②
原层次就读专业已选修课程,不符合所转入新层次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及成绩不予承认,所扣除学费、教材费不予退还,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申请办理单科成绩合格证;
③
办理转层次后,教学计划及学费交纳按新层次专业教学要求执行;
④
在读期间,只允许办理转层次一次;
⑤
转层次后学生学号随层次改变而改变;
⑥
转层次后,原层次和新层次的同一课程的学分如果出现不同,学分认定和学费以新层次教学计划为准;
⑦
转层次学生的学制、学习期限以转入层次的学制、学习期限为准。
第七条
附则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下发之日开始施行。